公示公告

新建满庄镇第二中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证明

发布日期:2021-06-16

  

新建满庄镇第二中学项目由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第二中学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第二中学委托泰安市卓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建满庄镇第二中学项目进行了验收评估。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第二中学2021年616日在泰安市岱岳区主持开展了新建满庄镇第二中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并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建满庄镇第二中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3953855059


附件下载:验收鉴定书(新建满庄二中项目).pdf